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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院长信箱》是院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推动医院民主建设的重要手段。为规范管理,办好《院长信箱》,特作如下规定:
1.《院长信箱》是让全院职工和广大人民对医院真实情况的反应。请大家务必认真填写。
2.需要直接向有关院领导反映的问题,可直接发往信箱,院长办公室将及时联系有关领导对来信内容给予直接答复、公开答复,或委托职能部门答复。
3.为便于对所反映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,请注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(电话或地址)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。凡未注明写信人姓名或姓名不实的来信,《院长信箱》只作为一般性工作建议和参考,不予回复。
4.凡不希望公开答复的信件,请注明。
5.来信内容如真实具体,原则上七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回复;对于七个工作日内解决不了的问题,有关部门将作出说明,并承诺解决时间;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,将作出解释。
6.请不要发送不真实或侵害他人权利的信件。
院长办公室
2008年1月 |